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510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杨新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7名,代表股份263,963,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1,157,220股的46.21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名,代表股份53,767,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0,196,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018%。
出席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438,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38,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1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使用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的人员有副董事长杨新先生、董事朱海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严谏群女士、罗乃坚先生、副总裁杨作昌先生、潘磊女士、董秘兼财务总监叶桂梁先生。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预计共派发19,037,673.1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特别提示: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披露后分配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将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业绩补偿而回购交易方应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方案的实施以及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等原因而发生变化,为不影响投资者分配比例,本次分红基数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派总额届时将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9,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4%;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9,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4%;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30,429,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8%;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9,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4%;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2019年度
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30,429,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8%;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9,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4%;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29,0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66%;反对1,370,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4%;反对1,370,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54,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9,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9,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4%;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592,6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7%;反对1,370,7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4%;反对1,370,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李雅洁律师、张子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3、 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