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743,6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05,259 股)的总股本 736,394,7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万和电气 股票代码 00254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卢宇凡 李小霞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 号 13 号
电话 0757-28382828 0757-28382828
电子信箱 vw@vanward.com vw@vanward.com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11,082,749.82 3,069,375,098.51 2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5,146,925.95 413,672,594.69 -1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98,098,550.38 355,142,242.04 12.1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00,215,696.10 966,667,720.91 -27.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6 -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6 -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3% 9.24% -1.2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705,988,318.79 8,396,615,781.28 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589,734,024.66 4,539,449,379.17 1.1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17,93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万和
集团投资 境内非国 29.66% 220,545,000 0 不适用 0
发展有限 有法人
公司
卢础其 境内自然 16.70% 124,198,776 0 不适用 0
人
卢楚隆 境内自然 9.19% 68,318,250 51,238,687 不适用 0
人
广东万和 境内非国
集团有限 有法人 7.83% 58,236,000 0 不适用 0
公司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6.39% 47,483,041 0 不适用 0
公司
卢楚鹏 境内自然 5.51% 40,990,950 30,743,212 不适用 0
人
叶远璋 境内自然 2.82% 20,963,450 0 不适用 0
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1.92% 14,243,569 0 不适用 0
-华泰柏
瑞中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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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低波动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陈子腾 境内自然 1.34% 10,000,000 0 不适用 0
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创
金合信中
证红利低 其他 0.85% 6,299,600 0 不适用 0
波动指数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广东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和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股东卢础其、
致行动的说明 卢楚隆和卢楚鹏三人为兄弟关系,同时为一致行动人,三人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他
们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股东名称 户持股 尚未归还 户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