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和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360,851.3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1,436,085.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5,746,174.82 元,扣除 于 2020年6月 18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45,388,000.00元后,2020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3,282,941.04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4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共计245,388,000.00元;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3、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为590,953,522.29元,现金流较为充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我们同意将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