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和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8]G18001280019号),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179,818.78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4,717,981.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1,671,728.26元,扣除于2017年5月23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21,200,000元后,2017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933,565.16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22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72,000,0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3、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15-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公司2017年度货币资金为585,583,716.73元,现金流非常充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对投资者进行合理适度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