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3-030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资质 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NO.0014469)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1)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204 人
2022 年末从业人员类 注册会计师 1,234 人
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0 人
(2)业务信息
业务收入总额 25.33 亿元
2022 年业 审计业务收入 18.76 亿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超 5 亿元
客户家数 超 300 家
2022 年上 审计收费总额 超 4 亿元
市公司审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何时成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员 姓名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始在本 公司提供审 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审计 所执业 计服务
项目合伙 吴亮 2008 年 2008 年 2017 年 2021 年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人 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 罗寿华 1999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3 年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报告 5 份
质量控制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复核人 李宜 1993 年 1995 年 2012 年 2021 年 报告 3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审计费用 2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7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
通食宿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上一期未出具《内控审计报告》,无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资料审核、年报审计沟通会议了解,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并高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可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能够公允、客观、独立的完成公司审计任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将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