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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2 深市 中化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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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中化岩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93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岩土”)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关于核准中化岩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4 号)核准,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3.66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66.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券商发行费用 650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71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
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510ZC009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保本理财期结束后,资金必须仍转回原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公司将采取适当方式,与产品发行主体就上述风控措施作出书面约定。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管理风险

    1、虽然购买产品前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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