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2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梁富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梁富华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梁富华先生于 2020 年 3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
大宗交易 2020 年 3 月 4 日 3.97 2,250,000 0.125
梁富华 2020 年 3 月 4 日 3.97 2,250,000 0.125
合计 4,500,000 0.2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931,260 1.93 30,431,260 1.68
其中:无限售条件 8,732,815 0.48 4,232,815 0.23
梁富华 股份
有限售条件 26,198,445 1.45 26,198,445 1.45
股份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梁富华股份限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到期之后,自愿延长其锁定
期限 12 个月,即延长锁定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在锁定
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该部分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
部所得上缴公司。
作为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首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梁富华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梁富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梁富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梁富华《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