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6-83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孙公司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强劲国际”或“分包商”)与PENSTONEHONGKONGLIMITED(恒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香港”或“承包商”)签署了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填海工程项目3206合同段的地基处理工程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合同金额2,941,208,858.10港元。
本合同属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议案》,同意签署分包合同,并对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分析说明。公司需要为该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 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恒通香港有限公司)
2、工商注册号:66660698-000-09-16-5
3、成立日期:2016年9月12日
4、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谭臣道8-10号威利商业大厦3楼D室
5、主营业务:土建工程
公司与恒通香港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恒通香港为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填海工程项目 3206合同段地基处理工程的指定分
包商;其母公司恒通控股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新加坡,是土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公司,主营基础工程,桥梁工程,港口及海事工程,拥有设计和施工等专业团队。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斯里兰卡,阿联酋,香港及中国内地均有注册公司及办事处。恒通控股以其专业的表现和精良的品质在海内外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2,941,208,858.10港元
2、保函金额:分包合同金额的10%。
3、合同范围:陆上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陆上碎石桩工程;海上塑料排水板工程;填料振冲挤密工程等。
4、合同工期:开工时间提前14天书面通知。各个部分的暂定施工工期:PVD塑
料排水板工程9个月;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15个月;碎石桩工程15个月;填料振冲
挤密工程7个月。
5、付款
(1)工程实施期间按月支付工程款。每个月月底之前,分包商应提交已完工程量以及所用材料量书面报告,根据分包合同中所注明的单价和费率计算工程进度款。
(2)承包商应及时根据总包合同申请总包合同工程进度款及分包合同工程进度款。
(3)承包商自收到工程进度款14天以内对分包商进行支付,扣除相应5%的质保
金,直到达到其所规定的质保金限额。
6、分包商的违约
(1)如果分包商:
(a)自接到书面通知的七日内未能尽职尽责开展分包工程或履行义务;
(b)实施破产行为或与债权人订立契约安排,或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c)由于直接负责分包工程的分包商经理逝世未能执行分包工程;
(d)未事先获得承包商的书面同意分配或转让分包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e)行为或遗漏导致或可能会导致总包合同丧失的任何行为或事项;
如发生上述事项,承包商可终止合同,可接管分包商的设备材料,用于实施完成分包工程或出售用于赔偿损失。承包商可自己或雇用第三方来完成分包工程,承包商可从分包商应收工程款中扣留任何款项用于完成分包工程,并可对不足部分进行债务追讨。
(2)承包商可从分包商的分包工程中分出一部分,由其自身、其雇员或代理实施、完成和维修,承包商可为此向分包商收取合理的成本,或者从分包商应收款项中扣除此成本。
(3)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退场,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核查认为:分包合同涉及的交易对方恒通香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作为合同主体的资格;分包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工程服务为主业,为国内领先的岩土工程和地下空间工程服务提供商。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监测等工程服务行业企业资质。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93,079.50万元,同比增长6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06.02万元,同比增长74.29%;2016年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强劲国际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已经提前为此项目开展施工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工作;上市公司将调配包括所属子公司的相关资源在资金、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等方面为实施分包合同提供支持;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36.43%,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
影响较小,对未来3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存在因履行该项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主要工程在以后年度执行,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2、本合同工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由于合同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对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关于为强劲国际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价格、汇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对合同正常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