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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2 深市 中化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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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2-11-28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2-45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分包人”或“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与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承包人”)就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场地
平整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2-034)。2012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分包合同》。合
同标的为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项目(第七合同段)。合同期限 270 天。
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 133,120,000 元。实际金额以竣工结算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金华,注册资本 6,151.09 万元。经
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
含化学危险品);加工、制造铝合金门窗。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路 9 号。
   公司与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其发
生类似业务。
   承包人履约能力分析:承包人与业主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经
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价款:暂定价人民币 133,120,000 元,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
   结算方式:每月 25 日前分包人按完成当月的实际工程量上报,由监理工程
师签证、经业主批准后,承包人在次月 5 日前拨付当期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35%,
累计至 2012 年 12 月份付款不得超过总价款的 35%,2013 年 12 月份支付总价款
的 30%,2014 年 12 月份支付总价款的 20%,2015 年 12 月份支付总价款的 10%,
分包人保修义务履行完毕,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签署时间:2012 年 11 月 27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违约责任条款: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
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推迟一天处罚 10,000 元。因分包人原因工
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负责返工,直至重新通过验收,分包人返
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完全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公司将
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工程。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 264,090,931.53 元的
50.41%,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2 年、2013 年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
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金额较大,付款周期较长,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未来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