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2-30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发布后公司股票于今日下午 13:00 时起复牌。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或“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 日
在西安与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下称“甲方”)签订了《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
场平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标的为西区一标段场平工程(场平地基
强夯工程)。合同期限 360 天。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 120,362,793.60 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耀华,注册资本 863,645,000 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及配套,建筑构件、材料、非标设备的生产、
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机械经销、租赁,路桥工程;工程项目评估、技术
经济咨询服务及人员培训;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
外)家用电器、纺织品、橡胶、塑料的销售。注册地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 199
号。
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甲方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与业主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
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价款:暂定价人民币 120,362,793.60 元,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本合
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采取按月结算支付方式,按施工月进度完成
工程量价款的 70%,扣除工程预付款后拨付,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结算
总价的 5%作为工程质保金外,所余款项一次结清。质保金分两次结清,竣工验
收合格后一年,到期后支付质保金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到期后支付质
保金剩余的 40%。
签署时间 2012 年 7 月 2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 360 天。
违约责任条款: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不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停止施工超过 28
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乙
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除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
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
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为:解除分包合同,并承担
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
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为每延误一天,按 10 万元/天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完全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公司将
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工程。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 264,090,931.53 元的
45.58%,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2 年和 2013 年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履行合同而对甲方形
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周期长,履行期间因人工、原材料采购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
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存在影响利润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未来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