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1-031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了《中化岩土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
司与爱励鼎胜铝业(镇江)有限公司签署了《桩基工程合同》(合同号:2011-G32-
001)。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采购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约 180 日历天。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因合同签署之后六个月内单价不做调整,市场因素的变化可能对项目
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2)尽管明确了付款方式,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
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3)可能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存在合同履行时间合理延长的风险。
4.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 225,155,977.77 元的
31.09%,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1 年度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业主基本情况
合同业主:爱励鼎胜铝业(镇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Roelof Ijsbrand Baan
注册资本:10,8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航空和汽车车身以及工程、工业产品行业使用
的高强度大规格铝合金板、铝合金带及焊料,航空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并提供
与其产品有关的售后服务(包括零配件)。
注册地: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工业园区蔡家路 1 号。
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最近 3 年该项目业主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3.业主履约能力分析
业主为爱励国际公司(Aleris International, Inc.)和镇江鼎胜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试验桩工作;PHC 管桩供应和施工;钻孔灌注桩供应和施工;预制方桩供应
和施工;碎石桩。
2.合同价款:暂估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3.结算方式:
(1)合同估价的 2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之后付给公司。
(2)合同总价的 75%作为进度付款,每月在公司完成实际工作量并经业主代
表批准后并提交合格的正式发票给业主。每月进度付款额=公司每月完成实际工
作金额-20%的预付款-5%的质保金。公司每月完成实际工作金额将以合同单价及
业主确认的工作量进行计算。
(3)合同总价的 5%作为最终付款,在所有工作完成和业主接受后的 12 个月
质保期之后付款。
4.签署时间:2011 年 6 月 3 日。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履行期限:2011 年 6 月 4 日试验桩开始,2011 年 6 月 8 日 PHC 预制桩施
工开始,其他工作进度将另行通知。
7.主要责任条款:
(1)业主主要责任:业主应对由于业主或业主人员的任何过失、故意行为
或违反合同造成的与人身伤害、疾病、病患或死亡、对任何不动产或动产(工程
除外)的损害或损失有关的所有索赔、赔偿、损失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开支)
对承包商和公司人员进行赔偿,并使他们免受损害。
(2)公司主要责任:公司应自开工日起直至验收证书发出之时对工程或其
子项负全部责任,在验收证书发出之时对工程或其子项的责任转移至业主。如果
在公司责任期间工程或其子项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公司应自担风险和费用纠正
该损失或损害,以使工程或其子项符合合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 225,155,977.77 元的
31.09%,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1 年度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2.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履行合同而对业
主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未来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