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送达方式对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0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的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琦、潘平和离任独立董事罗元清、任德慧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四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450,925,914.7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07%;利润总额 1,022,565,733.53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9,087,359.5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2.92%。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42,682,473.21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24,268,247.32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分配的利润 770,497,499.32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红利 83,795,016.48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05,116,708.73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
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3,718,8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455,336.19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
国证券 报》 、《证 券时 报》 、《 上海证 券报 》、 《证券 日报 》及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 事已就 该议案发 表了事 前认可的 意见,并 对本次 续聘天健 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
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中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情况。《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 11.2 亿元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 11.2 亿元的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下午 2:30 在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