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送达方式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任德慧、罗元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两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74,493,865.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6%;利润总额536,862,210.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055,136.1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58%。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238,773.35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23,877.3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650,574,167.06元,减去已分配2017年红利22,694,483.6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6,094,579.45元。
鉴于公司2018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718,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0.8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540亿元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54.85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保理等。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62亿元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8.62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后融得的资金仅用于生产经营,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颍上县盛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YS2019-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2:30在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