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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1 深市 鸿路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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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09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00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生态建筑产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6-048),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涡阳县人民政府就“光机电产业园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签订了《人才公寓回购协议》,合同暂估价为464,5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一、交易对手方的介绍

    涡阳县,安徽省亳州市辖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北临河南省永城市、淮北市濉溪县,南临利辛县,西靠亳州市谯城区,东临蒙城县。涡阳地处皖、豫、鲁三省交界,县域总面积210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45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20个镇、1个林场、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165万人。

    涡阳县人民政府为了响应中央大力发展钢结构和绿色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城镇,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的号召,在县(省级)经济开发区内规划2.5平方公里的绿色节能装配式住宅产业化集聚区,致力于把涡阳打造成绿色生态示范城市。

    201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涡阳县盛鸿科技有

限公司竞拍取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涡阳县国土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涡阳县招拍挂地块 GY2016-53号和GY2016-9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67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光机电产业园配套人才公寓项目”位于紫光大道和星园路交口东北角,占地约117亩,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采用钢结构绿色建筑的方式建设。

(二)建设标准

    项目主要用于服务园区职工,达到拎包入住的交房标准,工程范围包含主体、室内装饰、市政绿化及相关的物业配套等,建筑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有关要求以甲方认可的相关图纸为准。

(三)建设时间

    1、自土地摘牌之日起,3个月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报建等前期工作;

    2、项目规划方案经批准后12个月完成主体工程,达到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3、主体工程验收后3个月完成室外配套及综合验收。

(四)回购价格确定

    回购价格=项目前期费用+工程造价部分+土地成本+资金使用成本。

(五)合同总价款:

    暂定为464,500,000.00元人民币;

    本项目地上部分回购价暂定2600元/m2,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14.5万m2,暂定回购

总价为37700万元;地下部分回购价暂定2500元/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约3.5万m2,

暂定回购价为8750万元,合计回购价暂定为46450万元,具体以县审计局决算审计为准,

工程过程中,采取跟踪审计。

(六)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进度付款,审计结束付至回购总价款的95%。

(七)质保金:

    为回购总价款的5%,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八)房屋移交

    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后10日内,乙方将全部建筑移交给甲方,同时移交的资料应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的竣工图纸、验收质保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的产权

(九)合同的生效条件: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7年、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比较积极影响。

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464,500,000.00元,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2,791,778,763.92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

16.64%。

    2、该项目的实施将作为公司钢结构绿色建筑在皖北的首个示范项目,将有力地促进公司钢结构绿色建筑在皖北及周边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五、风险提示

    1、钢结构绿色建筑属于国家重点推广的新型的建筑结构体系,但是技术复杂、配套部品部件数量多、成本相差比较大,所以项目的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最终的回购总价会因审计结算、建筑面积调整等原因有所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