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2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
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发包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总包方”)和公司(分包方)签订的关于经济报系大厦(中瑞国际
中心)(原新疆经济报业大厦)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三
方合同)。合同暂估价为117779704.0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
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1、发包方: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士瑞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民主路31号世纪大厦5楼508室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7日
发包方简介: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晨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合
作开发新疆经济报“中瑞国际大厦”项目。该大厦集购物、办公、娱乐、休闲、
餐饮于一体,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地下四层,地上裙楼五层,主楼四十层,
高约190米。
近一年公司与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
2、总包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建
注册资本:拾亿壹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标招标工程;房屋及设备租赁;
项目投资;塑钢门窗;钢结构制品生产、销售等。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13号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1日
总包方简介: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名称:新疆北新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52年组建的一家集科研、设计、道路、
桥隧、铁路、水利、电力、工民建施工、设备安装、建材生产、房地产开发、商
贸物流等多元经营的企业集团,现为国家公路、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近一年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经济报系大厦(中瑞国际中心)(原新疆经济报业大厦)钢结构工程
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项目金额:暂估价为117779704.00(大写) 壹亿壹仟柒佰柒拾柒万玖仟柒佰零肆
元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地下四层,地上裙楼五层,主楼四十层,
高约190米,承包范围包括钢结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防腐底漆、检测、
运输、安装。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暂估价为117779704.00(大写) 壹亿壹仟柒佰柒拾柒万玖仟柒佰
零肆元整,其中主钢结构暂估价为109779704.00元。各种螺栓、栓钉、套件、中
间漆、面漆、防火涂料等按实际施工工程量另行结算,暂估价约800万元。
2、结算方式:主钢结构工程款按单位建筑面积*固定单位用钢量*固定钢构单价
进行结算;钢构单价调差办法:每年十二个月平均钢材价格变动超过2013年12
月钢材价格5%以上部分作相应的价格调整。各种螺栓、栓钉、套件、中间漆、面
漆、防火涂料等按固定单价*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节点支付,项目主体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办理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3)质保金:结算总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
(4)工程款垫资担保:发包方以地下一层物业作为分包方垫付资金的担保,该
物业暂不作销售。
4、总包方提供钢结构安装所需的塔吊及其他配合服务,配合费用及总包服务费
由发包方向总包方另行支付。发包方通过总包方给分包方付款,分包方向总包方
提供等额发票,由总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全额发票。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总工期为500天,开工日期按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6、合同的生效条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
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117779704.00元,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
收4,149,775,022.50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
入的2.84%。
2、本合同为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毛利率较高。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
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同巳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结算周期比较长,财务费用比较高。
3、此合同执行期较长,存在一定的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4、合同总价会因设计变更及固定单价结算材料的最终决算数量而变动。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