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项目名称:高端轻质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
2、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0亿元
3、实施主体:亚太轻合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高端轻质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原则,就本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同日,双方完成《投资协议书》的签署。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高端轻质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
2、项目内容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5万吨轻量化铝材、300万套轻质零部件的研发及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阶段包括年产15万吨轻量化铝材、60万套轻质零部件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其余于二期阶段建设。
3、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资金16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0,000万元。项目拟新增用地约470亩(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4、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 (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选址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北一路以北、新芜大道以西。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预计工程建设期2年,2025年底前投产;二期项目预计工程建设期2年,2027年底前投产。
5、项目前景分析
亚太科技专注汽车轻量化、汽车热管理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关键零部件材料多年,在产品研发、设计及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对铝及铝合金材料组织结构、力学性能、物理性能进行研究和检测的重要基础,具备国内外先
进铝材加工领域先进技术,系统掌握高端铝材和延伸制造核心技术,充分发挥该领域核心工艺优势,技术水平受到行业内客户的认可。本次投资为顺应我国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工业热管理等产业做大做强政策及产业趋势,通过有效发挥公司在开发创新与市场深耕方面的优势,持续助力产业链升级扩容,本次投资将具备良好市场发展前景。
6、预计经济效益
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预计本项目总投资2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实现年新增营业收入450,000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约45,000万元。
三、《投资协议书》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
住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一号楼5-6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春
类型:机关
关联关系:公司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协议书》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2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就在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共建高端轻质零部件综合产业园事宜签署《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项目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新设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以
工商登记为准),投资新建高端轻质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企业经营范
围:新型金属复合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 (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流动资金等)。本项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用地一次性摘牌。
(三)项目用地
本项目申请用地面积约470亩(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标明的面积为
准),地块位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北一路以北、新芜大道以西。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乙方项目土地使用权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出让价不低于17.8万元/亩
(实际以挂牌出让公告为准)。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办理企业注册、项目报批、工程报建等有关手续。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办理“四证”(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甲方预计 2024 年 2 月底前交付“三通一平”场地,即上水、电(临电满足
建设施工条件)、路通,土地整平至场地平土标高。投产前落实“七通一平”,即通水(包括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包括电话、宽带、有线电视)、通燃气,“三通”、“七通”到乙方建设用地围墙处指定地点。
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公司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乙方项目需加大研发投入,成立专业研发机构。
4、乙方需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实现开工,如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24个月,第一期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前第一期投产。本项目竣工投产后12个月内需实现达规入统。
5、乙方享受湾沚区招商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及科技、人才、用工、融
资、参展、争取政策性扶持等服务;乙方享受湾沚区促进企业发展、上市公司等若干产业扶持,甲方协助乙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扶持政
策。
(五)其他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除支付土地款外,乙方项目未形成实际投资,协议自行终止,甲方按原地价收回土地,其他资产相应处置。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项目不能按期建设、投产,相关时点、期限顺延(产业扶持期限顺延)。因乙方项目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按期建设、投产,则期限顺延。
3、乙方项目建筑工程完工后,五年内不得自行出租或转让,如需出租或转让,需报甲方备案登记。如发生乙方项目资产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受让(乙方与内部关联方之间的转让除外)。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履行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后生效。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遇国家政策调整执行国家政策。凡因本协议而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建设高端轻质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在高端轻质零部件领域的规划布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热管理系统等领域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高端轻质零部件行业的技术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短期来看,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
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长期来看,本项目建成并100%达产后,预计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450,000万元,年新增税后净利润45,000万元,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与经济效益,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涉及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报批事项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后续进行审批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金额较大、建设期较长,资金的持续投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从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规模的可能性;
3、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期较长,存在施工相关风险;
4、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存在市场变化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公司将成立项目小组,依托以往项目管理经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做好风险管控。同时,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将为乙方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办理企业注册、项目报批、工程报建等有关手续及“四证”(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
七、其他
1、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将通过正常招拍挂程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挂牌出让竞得后由新设子公司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另行签订;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