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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1

亚太科技: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以下简称“民和县”)人民政府辖区内投资新建“年产10万吨绿电高端铝基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与民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原则,以践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青苏一对一协作”重要决定和推动铝产业链绿色升级为宗旨,就本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同日,双方完成《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民和县人民政府

    住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法定代表人:陈雪忠


    类型:机关

    关联关系:公司与民和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民和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10万吨绿电高端铝基材料项目(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

    2、项目内容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万吨绿电高端铝基材料产能,工序主要包括熔
铸、均质、切割等,主要原料采用绿电铝水。

    3、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3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000万元。项目拟新增用地约77亩,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及熔
铸、均质、切割等工序设备。

    4、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拟定名为“青海亚太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选址位于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用地面积约77亩。

    项目工程总建设期预计17个月,具体计划:项目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工程建成投产;2025年6月底前达到规划产能。

    5、项目前景分析

    亚太科技专注汽车轻量化、汽车热管理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关键零部件材料多年,在产品研发、设计及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对铝及铝合金材料组织结构、力学性能、物理性能进行研究和检测的重要基础,具备国内外先进铝材加工领域先进技术,系统掌握高端铝材和延伸制造核心技术,充分发挥
在挤压型材方面的核心工艺优势,技术水平受到行业内客户的认可。

    亚太科技凭借在核心、高端铝材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在国内外汽车、航空航天、热管理系统等市场深耕多年的深厚积累,在全球可持续发展及我国“碳减排、碳中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背景下,绿色低碳铝材产业快速发展,本次投资将具备良好市场发展前景。

    6、效益测算

    本项目100%达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约20亿元,年新增利润约2,000万元。
    四、《投资合作协议》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

    2023年7月20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新建年产10万吨绿电高端铝基材料项目事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民和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项目

    1、乙方在甲方民和工业园新设全资子公司青海亚太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新建年产10万吨绿电高端铝基材料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生产绿电高性能铝棒。

    2、本项目总投资4.5亿元(含流动资金1.5亿元)。

    3、本项目的工序主要包括熔铸、均质、切割等。

    4、本项目计划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工程建成投产;2025年6月底前达到规划产能。

    5、本项目全部建设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约20亿元,解决就业约100人。
    (二)项目用地

    根据甲方产业发展规划,本项目选址位于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用地
面积约77亩(用地位置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正式红线图为准,面积以实测为准)。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用地实行挂牌出让,乙方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为50年,用以修建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办理企业注册、项目报批、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

    2、在乙方开工前,甲方完成本项目用地场地平整,并满足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及用地外道路畅通。本项目投产前,供水、供气、排污管网、通讯、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到该宗土地的红线外;供电到该宗地变电所。

    3、甲方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将本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给予支持;协助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符合政策的相关扶持资金。

    4、甲方积极协调园区原铝生产企业为乙方提供每年10万吨的绿电铝水供应。甲方负责保障乙方本项目所用天然气、电、水供给,价格享受同园区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完成新公司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应在甲方的辖区内,其税务登记、企业统计等关系均纳入甲方所在地。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的新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的情况下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青苏一对一协作等有关优惠政策。

    (五)违约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1)若本项目选址地无法通过环评、能评、安评等强制性规定的;2)土地挂牌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摘牌的。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
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守约方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建设“10万吨绿电高端铝基材料项目”符合国家在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升级方向的产业规划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是公司落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布局“绿色铝”和“低碳铝”业务板块的又一重要举
措。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矩阵、改善能源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探索低碳制造和绿色工厂路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产能布局优化、运营能力提升,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本次投资是公司协同绿色产业链及能源上游、为下游及终端客户实现低碳目标的重要路径,尤其在全球汽车、航空航天、热管理、新能源等领域,有助于公司成为产业链兼具高品质、低碳化、高效能的优秀合作伙伴,全面满足客户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战略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短期来看,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长期来看,本项目建成并100%达产后,预计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200,000万元,年新增利润约2,000万元,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经济效益、节能环保效益,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存在的风险

管部门后续进行审批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金额较大、建设期较长,资金的持续投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从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规模的可能性;

    3、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期较长,存在施工相关风险;

    4、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存在市场变化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公司将成立项目小组,依托以往项目管理经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做好风险管控。同时,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土地、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将本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给予支持。

    七、其他

    1、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将通过正常招拍挂程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挂牌出让竞得后由新设子公司与民和县人民政府另行签订;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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