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轻量化新材料研发、加工、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2,0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周福海先生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本次投资尚需市场监督等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亚太稀土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亚太稀土”)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
公楼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土铝镁轻量化材料;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 1-5 款内容表述以工商登记为准)
6、投资主体:公司 100%持股,无其他投资主体。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在内蒙古包头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轻量化新材料研发、加工、销售等业务,旨在依托公司主营高性能铝挤压材研究基础,结合当地稀土原材料及相关资源进行轻量化新材料的复合开发,进一步优化公司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产品研发能力,优化产品性能及竞争力,增强公司技术壁垒,符合战略发展需要。
2、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科技研发能力的提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研究开发风险:本次投资设立亚太稀土,旨在依托公司主营高性能铝挤压材研究基础,结合当地稀土原材料及相关资源进行轻量化新材料的复合开发,资金的投入、人员的聘用及管理、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客户认证等存在不确定性。
2、经营政策风险: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本次于内蒙古自治区投资设立子公司,系在异地投资设立研发制造型公司,当地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管控政策尚需与政府主管部门充分协调沟通。
3、行政审批风险:本次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审批,具有不确定性。
4、经营管理风险:新设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决策、团队管理等经营管理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为应对研究开发风险,公司将对市场前景、技术应用等开展可行性分析,合理规划资金投入、使用,妥善聘用、管理相关人员,逐步投入研发试制、生产制造等工作,审慎、全面把控相关风险。
2、为应对经营政策风险,公司将与当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并将在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结合相关法规政策、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持续调整、优化。
3、为应对行政审批风险,公司将持续与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沟通,积极筹备相关审批材料,并责成专人负责本次投资的报批工作。
4、为应对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决策的风险管控机制,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办法,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