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确定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其余金额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减持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
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9,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73,933.70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5、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确定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其余金额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实施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48、2018-053、
2018-054),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59、2018-062、2019-002),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005、2019-010、2019-026、2019-030、2019-034),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公告。
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9,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73,933.70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股东增减持情况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提高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周吉女士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周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856,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支付的总金额为26,160,395.82(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五、回购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方案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自首次回购日(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公司回购股份的敏感期分别为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7日、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3日、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22日、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9日,公司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内进行回购交易;
2、自首次回购日(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2,501,800股(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4,609,800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决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