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为127,052.95万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细则》的要求,确定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其余金额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9,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73,933.70元(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为127,052.95万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细则》的要求,确定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其余金额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二、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四、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48、2018-053、2018-054),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59、2018-062、2019-002),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005、2019-010、2019-026、2019-030),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9,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73,933.70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自首次回购日(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回购股份的敏感期分别为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7日、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3日、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22日、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9日,公司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内进行回购交易;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2,501,800股(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4,609,800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委托时段等相关要求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