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周吉女士的函告: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2亿元。
2、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周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856,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支付的总金额为26,160,395.82(含交易费用)。
一、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周吉女士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周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856,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支付的总金额为26,160,395.82(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周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周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756,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截至2018年12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
毕。
上述增持实施情况符合既定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福海家庭(指周福海、于丽芬、周吉三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717,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0,573,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3%。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张玉恒
3、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已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增持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可依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周吉女士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周吉女士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周吉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实施结果的函告》;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