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阚夕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信》,获悉其配偶苏庆玲女士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6 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期间,苏庆玲女士通过名下证券账户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4-4-23 集中竞价 买入 200 7.54 1,508.00
2024-5-6 集中竞价 卖出 300 8.50 2,55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庆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苏庆玲女士本次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为 200 股,所获收益(未扣除交易费用)共计 192 元。(计算方法:收益=(卖出均价-买入均价)*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8.50-7.54)*200=192 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阚夕国先生及其配偶苏庆玲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庆玲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2、经核实,苏庆玲女士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其交易期间未征询阚夕国先生意见,亦未告知上述交易行为,系个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行为。阚夕国先生不知悉苏庆玲女士证券账户交易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主观故意。
3、上述事项发生后,阚夕国先生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深表自责。阚夕国先生及其配偶苏庆玲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上述操作给公司和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提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谨慎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加强学习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敦促相关人员在规范好自身行为管理的同时,强化对亲属的行为规范和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后续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提高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备查文件
1、阚夕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信》;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