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5:00至2019年3月2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新都化工汉宜大道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嘉云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310,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88%。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211,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9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9,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3,0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490,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4.9032%)、反对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09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3,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7,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7%)、反对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5,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5.6814%)、反对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284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46%)。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申请不超过65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亿元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7,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7%)、反对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申请不超过10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提供不超过48亿元融资担保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45亿元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743,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55%)、反对566,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04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0233%)、反对56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942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46%)。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公司为经销商提供不超过3亿元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4.8860%)、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079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46%)。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4.8860%)、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11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4.8860%)、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11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2,22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9%)、反对8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臧建建律师和舒栎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