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3-1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若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3,555,76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4 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2 08*****883 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 01*****950 金国清
4 08*****754 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业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咨询电话:0563-4181590;
传真电话:0563-418152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