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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2021/09/11)

公告日期:2021-09-11

海联金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2021/09/11)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9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联金汇”)
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升优势”)的《告知函》,博升优势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与赵川
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博升优势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34,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给赵川,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9 月 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告知函》,博升优势、赵川
和财达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概述

  博升优势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赵川转让其持有的3,480万股海联金汇股份数
调整为 3,140.8452 万股。转让金额由 139,896,000 元调整为 126,261,977.04 元,
本次协议转让资金主要用于归还财达证券质押融资债务本息约 7,348.84 万元、还需缴纳相关税费预计约 3,156.55 万元(有关税费以实际缴纳时为准)。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博升优势      118,102,322      10.06%        86,693,870        7.38%

      赵川            0            0          31,408,452        2.68%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博升优势持有公司股份 86,693,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38%,其一致行动人皮荃女士持有公司 297,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博升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991,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1%(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赵川持有公司股份31,408,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8%。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质人/出让方):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赵川

  丙方(质权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鉴于甲方、乙方和丙方于 2021 年 9 月 2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三方协议》(财
达合字 2021-0985 号),现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1、变更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数量和转让价款,将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3,480 万股海联金汇股份数变更为 3,140.8452 万股,同时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仍为4.02元/股,转让价款由139,896,000元变更为126,261,977.04元。
  2、本补充条款为《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之有效补充,本协议约定的与《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未涉及修改和补充的,仍以《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甲丙两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乙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成立并生效。各方确认在本协议上签章/签字的授权代表或委派
代表均已取得各自的充分授权。

  4、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止。

  5、本协议一式陆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其余由甲方保存用于办理有关主管部门手续。每一份均为原件并具有相同效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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