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6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5,867,198.03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565,072,025.14 元,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19年末虽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但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19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合计28,608,500股,支付总金额227,051,856.23元,该部分金额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同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现金分红规定,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且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合法权益。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