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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海联金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7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投资额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1号《关于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在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办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58元,募集配套资金1,870,419,985.4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35,304,525.67元,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JNA103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前期资金投入,按照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预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
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在授权期间投资现金管理额度及情况说明如下:

  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任意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17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余额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稳健、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其中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

    (四)投资期限

  授权时间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结构性存款及短期、稳健、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另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议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1、2020 年度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公
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海联金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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