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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3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6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及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7,335,239股扣除利润分配预案作出之日公司回购专户38,019,094股后的1,209,316,14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60,465,807.2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回购52,147,394股。公司总股本为1,247,335,23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195,187,845股,公司根据权益分派总额(60,465,807.25元人民币)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59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公司承诺在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进行股份回购操作并保证回购专户的持股数量不发生变动。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距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195,187,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59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531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118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59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60,465,807.25元=1,195,187,845股×0.050591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48476元/股=60,465,807.25元÷1,247,335,239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476。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0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含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70          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

      2          08*****903          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咨询联系人:王玉林

    咨询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电话:0532-89066196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