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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6 深市 飞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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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00 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
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6 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登载于2024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96 亿元,同比增长 14.05%,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 亿元,同比增长 18.74%。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于继续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受到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 98 万元(不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此议案尚需通过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9 月份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664.3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20.9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100,815.10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4,262.17 万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34,262.17 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新业务拓展等因素后,公司拟以截止 2024 年9 月 30日总股本 574,785,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 57,478,588.8 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
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登载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此议案尚需通过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15:30 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三个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登
载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