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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6 深市 飞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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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飞龙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00 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
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
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9 名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公司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95 亿元,同比增长25.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 亿元,同比增长 211.14%;实现
每股收益 0.50 元,同比增长 212.50%。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登载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并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编写了《2023 年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编写了《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 100 万元(不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内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等 16 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3 亿元,以随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3 年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 24,113.22 万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77.37 万元;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91,394.33 万元。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760.10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
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76.01 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84.09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34,114.96 万元,减去本期已支
付的 2022 年度现金股利 10,014.23 万元,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31,984.82 万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
则执行。因此,2023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31,984.82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总股本 574,785,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
详见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
于上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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