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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飞龙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不含税),聘期 1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11 家,对于本公司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秦霞,199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3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路珂,202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刘涛,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
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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