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将公司 2018 年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 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将届满时,将该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及
其它相关议案;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11 日、2018 年 7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厚毅辰酉二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015,400 股,成交金额为 44,868,079.6 元,成交均价约 11.174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股;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变为 6,02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仍为 1.2029%。
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锁定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份额的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5月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6,02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029%。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情形,不存在任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公司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内,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之日起计算。其中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为锁定期,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
为解锁期,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届满且未再次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存续期展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公司股票全部卖出,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