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3-003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同时,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该情形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四)项的规定,叠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
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3)。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度,一是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7,222,597.0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0,776,180.42 元;二是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1 年度涉及的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均已消除。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的规定进行逐
一排查,认为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因此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中审亚太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1 年度涉及的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均已消除。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一排查, 我
们认为,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