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 林重 公告编号:2023-001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事务所前身为中国审计
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人数为 6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4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7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1,385.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53,315.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225.19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38 家;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钢铁行业、机械行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6,492.54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7,260.68 万元,购买注册
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4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鸿飞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警锐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江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活动中,工作态度严谨、负责、专业,顺
利完成了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审计活动中工作态度严谨、负责、专业,顺利完成了 2022 年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