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 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2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颖泰”) 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
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签订了《互保
协议》,协议约定,在担保有效期内双方互相提供担保,便于双方补充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本次公司为中农颖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350 万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互保期限三年。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额度为存量续作业务,不会增加公司的担保总金额。公司为中农颖泰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970
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 3,380 万元。
二、《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互保额度:公司为中农颖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350 万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00万元
2、互保期限:三年
3、双方的借款必须是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其借款必须用于补充双方日常经营性生产活动。
4、双方要严格执行融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避免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5、为保证双方利益,一方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送至对方,同时无条件地与另一方签订有效的与《贷款合同》金额匹配的《反担保合同》。
6、如果一方认为对方有经营或财务风险时,应在担保贷款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担保单位,终止互保协议,对方应协调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方的变更事宜,若对方不能履行本条的约定,应承担担保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三、备查文件
《互保协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