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4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
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7,500万元的范围内以自有
资金参与竞买林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号为LZ2013-9地块、LZ2013-10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公司登载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0035)。
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参与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以总金额
7,211.4635万元成功竞得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且成交总金额在董事会审议同意的金额之内。
近日,公司收到经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章确认的《挂牌成
交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得土地的具体情况
1、地块编号:LZ2013-9
(1)土地所在位置:惠民路与姚顺公路交叉口西南
(2)土地面积:159.66亩
(3)出让年限:50年
(4)土地用途:工业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大
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6)成交价格及资金来源:该地块的成交金额为2889.846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地块编号:LZ2013-10
(1)土地所在位置:官张路与凤宝大道交叉口东北
(2)土地面积:238.7634亩
(3)出让年限:50年
(4)土地用途:工业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大
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6)成交价格及资金来源:该地块的成交金额为4321.6175万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成功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更好地为公司新
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提供必备的土地资源,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需
要,也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挂牌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