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1-002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重装”)在西安
市签署了《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主体
(一)甲方: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45亿元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东段9号
法定代表人:王增强
经营范围:采煤机、掘进机、液压支架、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
机、防爆电气产品(国家专控除外)、矿山开采机械、工程机械及其
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
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乙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西安重装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建立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关系可充分发挥公司和
西安重装在资源、市场、行业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双方企业
的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
(二)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对西安重装的控股子公司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
限公司进行增资,双方将积极推进资产评估审计、章程修改和资金注
入等工作,尽快履行相关手续,推进项目进展。
2、双方议定各用自有资金出资 4 亿元人民币,在鄂尔多斯成立
注册资本为 8 亿元人民币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1)煤矿装备制造及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2)鄂尔多斯地区的煤炭开采。
3、双方将共享市场资源,互相补充、互相配套,互为对方生产
的设备、配件提供优先使用权。
4、双方将在其它领域继续深入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达到互
助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战略目标。
三、战略合作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可以更好地巩固公司与重大客户
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拓展公司在陕西地区的市场
空间,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本协议下开展的具体项目,将由双
方或所属企业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
2、本协议须经双方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并通过后实施;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将根据战略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
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