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1、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与广
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 3×700MW 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采购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合同双方
买方: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甲方)
卖方: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签订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3、合同标的:
3×700MW 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4、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肆亿贰仟捌佰万元整(¥428,000,000 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3C2J86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民昌路七巷 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云鹏
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电厂和热力管网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生产、电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电力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源于启信宝)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该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该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肆亿贰仟捌佰万元整(¥428,000,000 元),含税。
2、交货时间:
第一台套: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开始交货,8 个月内交完;
第二台套:在第一台套基础上顺延两个月;
第三台套:在第一台套基础上顺延五个月。
3、付款方式与支付日期
(1)付款方式:
所有款项的支付优先采用电汇,或者承兑汇票方式或信用证。
(2)付款比例:
序号 款项 支付节点 支付金额 备注
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合同总价 10%
2 进度款 根据合同每台锅炉进度付款 每台锅炉金额 65%
3 验收款 每台锅炉调试完成后 30 天内 每台锅炉金额 15%
4 质保金 每台锅炉质保金 每台锅炉金额 10%
4、保证期
合同余热锅炉岛的保证期为合同余热锅炉岛性能验收证书签发后 24 个月。
已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修理或更换的设备的保证期应在完成修理或更换后重新起算。重新计算后的保证期最长不应超过性能验收后 48 个月,除非在设备的同一部件多次(超过 2 次)发现缺陷,而且在性能验收后 36 个月后该部件再次被发现存在缺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该部件的金额。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标的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次合同总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10.90 %,本项目
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