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1-04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1 年 8 月 13 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
“公司”)与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了《杭州华电半山天然气热
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岛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 22,423.752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琦
注册资本:480,762,378 元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 200 号
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1 年 8 月 13 日
3、合同标的:3×39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岛
4、合同总金额:22,423.752 万元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起 30 天内,卖方向买方的设计单位提供满足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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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相关设备图纸资料并在交接完成后,同时已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
格的 10%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 10%设备预付款的正式收据,买方审
核无误后 30 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 10%作为预付款。
(2)到货付款:在买方审核相关单据无误后 30 天内,由买方依据每批交运
的合同设备按比例(该批交运合同设备价格的 70%)分别付给卖方。
(3)性能验收付款:合同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合同设备完成性能验收试验
并经验收合格的验收款,卖方提交验收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
买方在 30 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10%。
(4)质保金: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 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该套合同
设备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 30 天内结清。
6、交货期限:
第 1 套余热锅炉岛: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 2012 年 3 月底。
第 2 套余热锅炉岛: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 2012 年 5 月底。
第 3 套余热锅炉岛: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 2012 年 8 月底。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22,423.752 万元,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6.78%。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11 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
司 2012 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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