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1-03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305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74,2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34,135,917 股的0.4596%。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经核查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 2.60 元/股调整为 2.45 元/股,并确定以
2019 年 5 月 9 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3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1,206.1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3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5.88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3月3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0、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授予价格由2.45元/股调整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0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8日。
13、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0年6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07,96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34,566,277股的0.6409%。
14、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5、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0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03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 40%:30%:30%的比例分三次逐年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期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期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期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符合解锁条件。
2、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锁定期解锁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