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47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323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07,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32,666,277 股的0.6426%。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经核查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 2.60 元/股调整为 2.45 元/股,并确定以
2019 年 5 月 9 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3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1,206.1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3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5.88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3月3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0、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
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 40%:30%:30%的比例分三次逐年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期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期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期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符合解锁条件。
2、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锁定期解锁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 未发生 前述情 形,满足 解锁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件。
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成就情况:
(1)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
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扣除股份支
(三)本激励计划在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付 费用影 响和非 经常性 损益后归 属母公分年度进行财务业绩指 标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173.60 万元,较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8 年度的净利润为基 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2,176.50 万 元同
数,2019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净利 比增长 49.25%。
润的 50%。 (2)公司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其中,“净利润”是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 量净额为 19,955.24 万元,不低于当年净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利润的 50%。
综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