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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2 深市 天山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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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天山铝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5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2389 号 B 座普洛斯大厦 9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0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
代表的股份数共计 2,249,496,6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985%。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数 1,954,373,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名,代表股份数295,123,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5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35 人,代表股份数 295,123,367 股,占公司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59%。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 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1.01 选举曾超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1,909,5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7,536,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92%。

    1.02 选举曾超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8,308,8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3,935,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

    1.03 选举赵庆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8,774,0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4,400,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名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2.01 选举李书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7,345,0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2,971,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9%。

    2.02 选举刘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9,605,6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5,232,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85%。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 名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3.01 选举刘素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680,8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
    3.02 选举曾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9,311,3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
    上述刘素君女士、曾文胜先生两位非职工监事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监事苏飞乘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7,810,66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14%;
反对 20,935,6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7%;弃权10,750,3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7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旭、谭仲义;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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