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2-04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的募集
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166,557,991 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向 29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63,358,77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5.9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9,999,995.9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0,481,132.08元(不含税)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4,959,518,863.8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2020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5.9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37,406,229.56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9,392,825.95 其中 25.95 元尚
未完成置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换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0,730,151.3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50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06 月30 日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9,481,132.08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96,176,507.87
2022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214,547,848.71
累计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22,922,236.36
截至 2022 年 06 月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762,593,766.34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590,000,000.00
加:尚未完成置换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25.95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 172,593,792.2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
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 8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监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状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态
天山铝业集团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分行 8113701013200139790 472,538.85 在用
份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第八师天山铝 512010100101020 546 247,990.69 在用
司乌鲁木齐分行
业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团第八师天山铝 632523629 0.00 已注销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业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第八师天山铝 8113701012500139791 167,058,025.90 在用
司乌鲁木齐分行
业有限公司
靖西天桂铝业有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660000007134400031 4,575,931.40 在用
限公司 司百色靖西支行
靖西天桂铝业有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
50820188000283248 0.00 已注销
限公司 齐分行
靖西天桂铝业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3701012900139793 231,426.82 在用
限公司 司乌鲁木齐分行
新疆天展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010100101020664 7,878.63 在用
科技有限公司 司乌鲁木齐分行
合 计 172,593,792.29
注: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632523629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50820188000283248 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
已于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和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五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1-6 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
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159,502,825.95 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 号)
鉴证。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尚有 25.95 元预先投入未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
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根据此决议使用 1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公司已提前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节余的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