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7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公司拟出售公司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东桥村大洋城工业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以下简称“老总部土地及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4,215.0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约7,040.35平方米。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该项标的资产座落于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东桥村大洋城工业区,其中:土地使用面积4,215.0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温国用(2012)第26667号;房产建筑面积约 7,040.35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温房权证大溪字第 233648、233650、233651、233653、233654、233656、233657号。
上述标的资产现主要为公司员工业余活动及生活使用,且其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2、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情况[注]
单位:元
标的资产 具体项目 原值 净值
老总部土地及房 土地使用权 1,281,700 924,887.63
产 房产 4,913,661.60 491,366.16
[注]:以上数据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3、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售价值将不低于评估价值。
4、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及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交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处置老总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属房产,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资产处置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