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46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1 年 7 月 13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在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敏田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 116,571,428 股,
占公司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6,571,4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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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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