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之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新界泵业)于2011 年
4 月25 日在浙江省温岭市与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沪泵业”)的
法定代表人沈云荣签订了《关于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之意向书》,拟
对新沪泵业增资至占新沪泵业70%的股权,新界泵业对新沪泵业拥有控股权。本
协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新界泵业完成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关报告与新沪泵业最终确定增资价款及
增资购并的具体方案后,由双方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书,该增资协议书须经新界
泵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新沪泵业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浙江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1081100038964,法定代表人为沈云荣。经营范围:电机、水泵、金属工具制
造、加工、销售。其主要产品为不锈钢泵,该产品在业内具有一定优势,产品毛
利率较高,有一定的市场,并一定程度上能对本公司部分产品进行互补。
截止本意向书签署之日,新沪泵业注册资本508万,其中沈云荣出资254万,
毛玲出资本254万(两人系夫妻关系),沈云荣夫妇系新沪泵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沈云荣夫妇将对其控制的另外两家企业即浙江老百姓电气有限公司和上
海老百姓电气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并视新界泵业的需要将该两个公司设备及存货
等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出售给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公司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拟为公司超募资金。主要
内容为:
1、本公司拟用超募资金对新沪泵业进行增资,增资至本公司占新沪泵业70%
的股权,本公司拥有控股权,具体增资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增资
协议书为准;新沪泵业另30%的股权由沈云荣和毛玲君各出资254万元拥有。
2、本公司对新沪泵业进行增资之前,由沈云荣及毛玲君控制的浙江老百姓
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老百姓)及上海老百姓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老百姓)进行清理,并视本公司的需要将该两个公司设备及存货等资产进行评
估作价出售给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具体评估作价方案双方协商确定)。
3、由沈云荣或毛玲君或浙江老白姓或上海老白姓拥有的商标及专利等无形
资产转让给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拥有。
4、本次增资收购约定,由沈云荣担任新沪泵业至少两年的总经理,并保证
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保证2012年全年的净
利润不少于80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沈云荣夫妇现金补足或等额利润的
沈云荣夫妇拥有新沪泵业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新界泵业。
5、在本意向书签署后,新沪泵业及新沪泵业控制人沈云荣夫妇同意新界泵
业及公司委派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及清产核资,出具
相关报告。
6、在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至增资协议书正式签署日的过渡期内,新沪泵业
及新沪泵业控制人沈云荣夫妇保证: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完成对新沪泵业(含浙江老白姓、上海老
老百姓)的尽职调查及新界泵业正式作出是否增资新沪泵业的决定之前,不与除
新界泵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洽谈增资或购并事宜。上述承诺期限为签订本意向书
之日起4个月。
7、本公司参与增资购并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本次收购所进行的
尽职调查中所获知的新沪泵业(含浙江老百姓、上海老百姓)的有关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
8、本意向书有效期为四个月,如在该期限内无法签订增资协议书,则本意
向书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若能实施,在新沪泵业原有的生产产品及产能的基础上,将与公司部
分产品进行有效互补,并能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预计2012年该项目销售额将达
到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将达到800万元以上。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
者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事项能否合作成功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