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14:40 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运路 355 号华泰中心 12A 栋 10 楼)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17,700,9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6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415,618,8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33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82,1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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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115,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8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11,032,9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2,082,1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72%。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7,689,1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丁红》
表决结果:同意 417,595,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
反对 10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9,4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48%;反对 1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5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丁红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超过 50%,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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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丁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李伟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朱雪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丁红女
士的监事任期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2 日。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谢力 同意股份数:417,598,357 股
3.02.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王金珂 同意股份数:417,598,35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谢力 同意股份数:13,012,419 股
3.02.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王金珂 同意股份数:13,012,419 股
谢力、王金珂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超过 50%,当
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谢力先生、王金珂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徐正军先生、非独立董事朱文明先生、独立董事陈丽花、独立董事季小琴、独立董事夏维剑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谢力先生、王金珂先生的董事
任期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2 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潘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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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