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 人(出席股东 JHL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3,366,6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607,7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4,932,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54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553,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4%。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出席股东 JHLINFINITELLC
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3,366,623 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607,733 股),代表股份 561,380,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1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股份 3,551,90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7 人,代表股份 3,553,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4%。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因公出差,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1,393,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6%,反对 3,241,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7%,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0%;反对 3,241,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87%;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3%。
2.《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592,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 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3,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1%;反对 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3%。
3.《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592,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320,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3,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1%;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5%;弃权 320,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5%。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1,393,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6%,反对 3,241,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7%,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0%;反对 3,241,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87%;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3%。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595,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弃权 300,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6,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35%;反对 3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9%;弃权 300,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77%。
6.《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8,761,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6%,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弃权 300,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3,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1%;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3%;弃权 300,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77%。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592,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 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3,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1%;反对 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3%。
8.《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595,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3%,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5,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94%;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3%;弃权 29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3%。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1,396,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40%,反对 3,216,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4%,弃权 320,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4%;反对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