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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v2

公告日期:2024-04-30

英飞拓: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v2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度,公司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 01001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
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英
飞拓”变更为“ST 英飞拓”,证券代码仍为 002528,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英飞拓”变更为“ST 英飞拓”。

  3.股票代码仍为“002528”。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6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
简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涉及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内容如下:你公司 2019 年至 2020年部分收入核算与业务基础不匹配,2020 年部分应收账款虚构收回,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

  公司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查证,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重大,对 2023 年初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金额为-69,765,334.78 元,而中兴华目前无法完成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所涉事项的鉴证工作,无法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申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英飞拓”变更为“ST 英飞拓”,证券代码仍为 002528,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年审会计师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问题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问题,结合公
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合规意识宣导培训

  公司将视差错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全员合规意识宣导和培训,持续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问责制度和机制,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积极作为,尽快消除影响

  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后续工作,尽快提供充分、适当的相关审计证据,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公司预计将在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

  3.加强资金支付和应收账款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修订完善了《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管理办法》,对子公司资
金支付按额度提级至集团层面审批,明确了业务线决策审批和财务线监管审批双线并行审批的批准制度,强调了对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和业务合理性的审核。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各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小组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加强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过程管控,从源头上提高风险意识,定期对账,及时反馈客户信用和坏账风险,多部门协同,多方式催收,加大法务介入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财务部门确保准确核算应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催收进展并预警坏账风险。

  4.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和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强化关键单据审核,持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5.定期实施内部审计并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沟通,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
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86095586

  联系传真:0755-86098166

  电子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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