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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项产
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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